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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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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市征兵办公室、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冬季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京征[2007]8号)和海淀区2007年冬季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做好我校2007年冬季征兵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主要为本人自愿入伍的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男女不限,户口所在地区不限。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应征男生年龄为2007年年满18岁至22岁,女生年龄为2007年年满18岁至19岁。 (二)政治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格条件: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办法 征兵工作的程序为本人报名、学院推荐、学校审核、体检政审、研究定兵、上报审批。 (一)本人报名——有应征意向的学生填写学校制发的“报名表”,向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 (二)学院推荐——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初步目测摸底,确定重点对象,并报至学校征兵办公室; (三)学校审核——学校征兵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推荐的情况,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了解、目测和谈话,安排报名学生参加校卫生所的校内体检,综合整理情况,向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预征重点对象,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上市站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政审——体检根据海淀区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政审由各学院党总支和学校保卫处根据上级的政审要求进行; (五)研究定兵——预征重点对象体检、政审完毕后,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在通过体检、政审的学生中选择、确定入伍候选人员; (六)上报审批——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将入伍候选名单上报海淀区人武部审批,由海淀区人武部确定并发放“入伍通知书”和总参谋部制发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 四、征集时间 新兵征集从2007年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起运,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五、优抚待遇 (一)学生入伍期间,有条件的可以参加本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其所在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二)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愿意复学的要回本校原专业复学,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三)学校保留从本校应征入伍的学生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复学时,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如因所学专业调整、停办等原因,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 (四)应征入伍学生入伍后,已交的当学年学费由学校全额返还。 (五)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复学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六)应征入伍学生服现役期间因公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可以复学。复学后免交学费,并由学校酌情给予生活困难补助。 (七)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八)应征入伍学生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特等、一等奖学金)。 (九)应征入伍学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由学校安排复学。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党委武装部部长担任副组长、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办公室,征兵工作办公室根据全国及北京地区征兵工作要求,具体执行和完成好征兵工作,联系电话为62331614。 (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 迅 副组长:乔红兵 成 员:仲丛生 董会泽 常维亚 姜耀东 白宝安 赵力钧 何为军 唐跃刚 陈 浩 孙长芸 朱李平 卢 梅 张思佳 殷召良 张晓红 杨庆舟 (二) 征兵工作办公室 主 任:乔红兵 副主任:张晓红 杨庆舟 成 员:王庆多 安 宇 王更玉 白云鹤 赵 麟 王前飞 郑 磊 李 鹏 何永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搞好征兵工作,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对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院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征兵工作,应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我校的征兵任务高质量地按时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院和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提高适龄学生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引导、激发学生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踊跃参军,报效祖国。 (三)突出重点,严格把关 各学院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征兵政策规定,突出抓好政审、体检和审批定兵三个关键环节,确保新兵质量。重点做好07级新生的宣传动员工作。 (四)落实政策,兑现承诺 教育主管部门对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制定了相应的优抚政策,我校根据上级规定也明确了相关政策。各学院和各有关单位要将政策落到实处,关心关怀入伍学生及家长,保持经常联系和跟踪访问,使学生安心服役,立功受奖,为学校争光。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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