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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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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工作说明 一、学院要在10月13日之前,交齐所有材料(包括汇总表) 二、材料的排放顺序: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一份); 5.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 6.本人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 7.本人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8.父母户口本(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9.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及借款人同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 三、上交材料说明(包括以上8或9项要求材料和汇总表) 1.《汇总表》以学生填写的《审批表》等材料为基础。请掌握好时间收集材料,并认真汇总并核实各项信息。上交电子版汇总表,要按照学生的学号排序; 2.上交的材料要按照学号排序,顺序和汇总表的名单保持一致; 3.所有上交材料规格均为A4纸。如有不同,要贴到A4纸上; 4.学生填写字迹要清晰、规范,以便汇总和核实; 5.未填写、盖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学生,请在10.1期间做好该表,非常重要;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院要留存好复印件。 6.今年的迁移证复印件要收齐。提醒学生:如果明年要贷款,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一定要留好; 7.新生的学生证复印件等办齐后再交。 四、其他说明 1.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见范表1) 2.汇总表填表说明(见范表2) 3.银行要求的有些材料信息重复,因为有分别上报、存档的需要。 4.各学院收材料应比分配的名额多些。如果出现有些学院的指标用不完或是没有赶上时间将材料准备齐全,所空指标将由学工处及时分配补充。 5、通知及表格,可登录学工处网页xgc.cumtb.edu.cn 下载。(无审批表范表,主要是下载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08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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