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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 2006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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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 全国及北京地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海淀区 2006年冬季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做好2006年冬季征兵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数量 征集对象主要为本人自愿入伍的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男女不限,户口所在地区不限;征集数量为全校 2-3名。 二、征集条件 应征学生男生年龄为 18-23岁,女生年龄为18-19岁,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应征学生的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 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程序 征兵工作的程序为本人报名、院系推荐、学校审核、体检政审、研究定兵、上报审批。 1.本人报名——有应征意向的学生填写学校制发的“报名表”,向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 2.学院推荐——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初步目测摸底,确定重点对象,并报至学校征兵办公室; 3.学校审核——学校征兵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推荐的情况,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了解、目测和谈话,综合整理情况,向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预征重点对象,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上市站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政审——体检根据海淀区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政审由各学院党总支和学校保卫处根据上级的政审要求进行; 5.研究定兵——预征重点对象体检、政审完毕后,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在通过体检、政审的学生中选择、确定入伍候选人员; 6.上报审批——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将入伍候选名单上报海淀区人武部审批,由海淀区人武部确定并发放“入伍通知书”和总参谋部制发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 四、优抚待遇 1. 学生入伍期间,有条件的可以参加本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其所在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2.学生入伍退出现役后,愿意复学的要回本校原专业复学, 学校承认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3.学校 保留从本校应征入伍的学生学籍 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复学时,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如因所学专业调整、停办等原因,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 4.应征入伍学生入伍后,已交的当学年学费由学校全额返还。 5.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复学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6.应征入伍学生服现役期间因公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可以复学。复学后免交学费,并由学校酌情给予生活困难补助。 7.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8.应征入伍学生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特等、一等奖学金)。 9.应征入伍学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由学校安排复学。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党委武装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团委负责人和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组成。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征兵工作实施全面领导和指导;针对上级政策、要求和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的工作方案、计划和优惠政策;对宣传教育、报名体检、政审定兵等重要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向部队输送合格兵员。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办公室,征兵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武装部部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党委武装部副部长、团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武装部、学生工作处干部和各学院团委书记组成。征兵工作办公室根据全国及北京地区征兵工作要求,具体执行和完成好征兵全面工作,联系电话为 62331614。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工作办公室组成名单见附件一。 六、要求 各学院和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征兵工作,应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组织、宣传、推荐、体检、政审等各项工作,确保我校的征兵任务高质量地按时完成。 附件: 1.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征兵工作办公室组成名单 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征兵工作安排计划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06年10月18日 附件一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 长:范 迅 副组长:乔红兵 成 员:仲丛生 董会泽 常维亚 姜耀东 白宝安 赵力钧 何为军 唐跃刚 晏学民 孙长芸 朱李平 卢 梅 张思佳 殷召良 陈 浩 杨庆舟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征兵工作办公室组成名单 主 任:乔红兵 副主任:陈 浩 杨庆舟 成 员:王 磊 王庆多 安 宇 王更玉 白云鹤 赵 麟 王前飞 郑 磊 李 鹏
附件二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征兵工作安排计划
一、宣传动员阶段 从 10月21日开始,10月28日结束,重点开展“征兵宣传周”活动,方式为:(1)学院动员;(2)通过海报横幅和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和咨询;(3)通过校广播台、宣传栏等媒体进行宣传。 二、实施阶段 1.10月下旬,开展校内报名、初步筛选、签署学生应征入伍协议书; 2.11月上旬至中旬,根据征兵命令,开展征兵政审和体检; 3.11月中旬至下旬,整理合格人员档案,定兵并上报; 4.12月上旬至中旬,公布征兵名单,发放通知书,协调有关部门办理手续,举行欢送仪式; 5.12月中旬起运新兵。 三、总结阶段 1.12月上旬,起草征兵总结,汇总上报各种报表; 2.12月中旬,整理征兵文件,进行分类归档; 3.12月下旬,进一步检查落实优抚政策,全面总结征兵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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