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件
中矿大京学字〔2019〕18号
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研究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docx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docx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