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思想教育 > 辅导员队伍 > 正文
关于2017年度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实施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7/04/25 14:10:56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2017年度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实施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科学研究水平,加强以课题成果为导向目标的原则,在2016年度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生工作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启动2017年度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入下:

一、项目内容

2017年度申报课题项目要充分结合当前我校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紧扣辅导员日常工作内容选题。选题范畴参照“附件1:课题指南”。

二、申报对象

面向学校年龄不超过40周岁(按申报前一年12月31日计算)、从事学生工作的我校在职青年教师。

三、项目经费

2017年度的项目经费,由奖励经费、滚动支持经费和新课题经费三部分组成。

1.奖励经费:奖励经费用于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内与2017年度申请课题相关的北京市和教育部的课题立项、与课题相关的获奖等。资助金额根据2017年的年度立项获奖情况确定。2017年计划奖励经费2万元。

2.滚动支持经费。滚动支持经费用于对2016年立项课题的成果进行滚动支持。滚动支持经费的方式参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滚动资助暂行办法》(中矿大京科字[2011]3号),对上一年度与研究课题学科相关的第一作者正式见刊的、论文、著作等立项项目成果进行滚动资助,资助标准如下:

(1)论文:被CSSCI收录的论文,资助金额为2000元;一级学报和核心期刊论文(含国际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资助金额为1000元;公开发表(有正式刊号)论文,资助金额为500元;

(2)书:出版社正式出版(有书号)的著作、教材、译著、科普、手册等且本人负责部分在3万字以上的书,资助金额为1000元。

3.新课题经费。新课题经费,是指学校专项经费在核减滚动支持经费和奖励经费后,对所有申请课题实施等额支持(以百为单位)的经费。

四、资助办法

因2016年课题的项目经费不同,对2016年重点课题的成果,按上述标准资助;对2016年一般课题的成果,按上述标准乘以系数3的标准资助。

五、资助方式

2016年课题的资助款项,随2017年的课题经费一同发放。对于未在2016年课题截止日期内刊印的成果,将作为2017年的课题成果,在2018年课题立项时给予资助。

六、立项时间

1-2年;2年内需结题。

七、材料报送

申报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生工作项目申请者,请于4月28日(周五)17:00前,将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思想教育科。邮箱:szcumtb@163.com,地址:行政三号楼509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加申报工作。申请者要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执行,努力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以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联系人:马靖华 联系电话:62339689

附件1:课题指南(点击下载)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请书》(点击下载)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19日

上一篇:2017年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生工作科研项目计划资助经费金额公示
下一篇: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2015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地址:3号办公楼(学八楼西侧)509 技术支持:6233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