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6日上午,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联合召开2016年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做好2016年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全国2016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全面启动。4月28日、29日,北京市高校征兵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在卫戌区第五教导大队召开,北京市大学生征兵工作正式启动。
我校党委副书记朱书全,各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代表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上述会议。
为做好我校2016年征兵工作,学校近日将印发开展第三届国防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全面启动征兵宣传动员工作。
2016年北京市征兵优待政策和工作流程。
征兵优待政策:
(一)经济补助补偿
2年义务兵期间,本科学生不低于18万元,且每年定期增长。(1)义务兵优待金,2年5.62万元。(2)学费资助,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3)自主就业经济补助,5.25万元。(4)部队津贴和退役金,约39500元。上述金额由区县级以上单位(含部队)发放,不计部队伙食费、服装费等。
(二)复学升学
(1)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2年内。(2)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如确有必要转换专业的,由所在学校确定。(3)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4)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5)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6)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7)年龄不超过23周岁的在校大学生士兵可报考军队院校。
(三)就业优待
北京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分别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和15%、15%、10%。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符合提干条件的应届毕业入伍学生可以被选拔为军官。
(四)毕业派遣及户档迁转
大学生毕业生士兵服役期满择业参照应届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口档案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条件:
男生:2016年年满17-22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包括2015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放宽到24周岁;身高160cm以上;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女生:2016年年满17-22周岁;身高158cm以上;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征集流程:
网上报名(全国征兵网,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学院报名初审(6月7日前)—上站体检(6月上旬)—确定预定兵员(6月下旬)—政治审查(8月中旬)—审批定兵(8月底)—奔赴军营(9月初)
征兵咨询电话:62331614
微信公众号号:矿大国防;
咨询QQ群号:171631639
咨询地点:办公3号楼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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