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工 处 会 议 纪 要
2015年第14期
签发人∶安宇
12月7日上午10:00,学工处处长安宇在三号办公楼508会议室主持召开第14次办公会议。安宇重点就辅导员队伍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2016年经费预算、2015年年度考核等工作做出部署,并对近期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副处长刘海娟、白云鹤,团委书记兼学工处副处长张蕊参加会议。会议对各项工作做出如下安排和决定:
1.辅导员校内培训建议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养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教党【2013】9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教思政【2014】2号),要求分清时间节点和层次,内容涵盖职业能力的九个方面。针对初级辅导员进行通识和校内培训,中级和高级辅导员开展外派培训和研讨。
2.按照京党字【2011】1号文件第六条、第七条测算,本科生原则1:200,一个年级设置一名专职辅导员,超过200人可配一名兼职辅导员,规模大的学院每年级设一名专职,规模小的学院每两个年级设一名专职;研究生原则上每个学院应配一名专职辅导员,超过600人配备两名专职辅导员,人数多于300人不足600人,可配一名兼职辅导员。讨论决定以此原则确定补充人数标准和津贴发放额度。
3.通报了今年创业大赛报名组队的基本情况,讨论创业训练营的组建和具体实施方案,涉及三部门联动,要求明确各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由学工处和团委讨论出方案,经费从创业项目中出,建议创业训练营开营仪式和创业中心揭牌仪式合并举办。
4.通报了创业训练营揭牌仪式的初步安排,建议拟定议程和名单,邀请学工处、团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科技园和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由安宇处长主持仪式,校领导揭牌、致辞并合影。
5.通报了2015年就业工作总结研讨会的奖励金额和劳务发放时间,建议按惯例执行,经费允许亦可适当增加。
6.通报了对力建学院一名精神抑郁研究生和一名鼻咽癌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金额分别为2000元和3000元。
7.通报了“一二·九”八十周年和2015年迎新大戏的安排,要求做好活动全预算,还通报了科技文化节的工作进展。
8.讨论决定学工系统通识培训的日程安排,心理咨询师三级培训安排在年前,生涯规划师认证班安排在年后,由分管副处长来定时间,思想教育科负责具体培训事务。
9.下发了学校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时间节点,初步讨论了考核实施办法,建议与科级干部聘任相结合,由刘海娟副处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0.强调办公室要负责文件督办、财务审核及签字确认。
11.有关学工处团委兼职和助管的报酬标准和人员配备议题,决定择日开专题会再议。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报:主管校领导、学工处领导
发:学工处各中心、科、室,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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