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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办公会议纪要[2015]第10期
发表时间:2015/11/15 22:38:52      

学 工 处 会 议 纪 要

2015年第10期

签发人∶安宇

11月9日上午10:00,学工处处长安宇在三号办公楼508会议室主持召开第10次办公会议。安宇重点就2015年就业研讨会、学工处人员培训交流、日常管理等工作做出部署,并对近期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副处长刘海娟、白云鹤、高洁,团委书记兼学工处副处长张蕊参加会议。会议对各项工作做出如下安排和决定:

1.初步讨论了2015年就业研讨会的实施细则。建议拟定一个方案,征求学院意见,再报领导审批。

2.讨论了学生工作处人员调研、培训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分为交流调研和个人职业能力提升两类,既要考虑个人发展的愿望,又要满足工作实际的需要。建议调研周边院校、研究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再确定具体的经费支持。

3.通报了11月17日下午在交流中心二层拟召开润慈奖学金表彰大会的工作安排,拟定详细议程,向朱书记汇报,邀请徐孝民书记出席。

4.通报了11月9日下午邀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工处处长叶玉清教授在一号办公楼200面向全体学工系统举办题为《辅导员工作课程化模式》的讲座培训,11月10日上午9:30在三号办公楼508进行座谈会。

5.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修改意见的通知,并将相关文件下发至各学院,并将意见于18日汇总反馈。

6.汇总通报了处室报刊杂志订阅情况,要求下一年杂志征订时结合科室工作需要加以选择,减少非要求必须订阅的以及个人爱好的订阅。

7.汇总通报了处室现有18部办公电话的分布和用途,若有需要内部调配,不再增设。

8.下发了《学生工作处相关管理规定》,并商议了学工系统婚丧嫁娶的慰问金额度。一般情况下,辅导员本人生病、结婚生子500元,学工团委人员生病、结婚生子500元,直系亲属(本人父母)亡故1000元。特殊情况再另行商议。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报:主管校领导、学工处领导

发:学工处各中心、科、室,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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