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评选推荐2017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关于评选2017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的通知》(孙基会字[2017]第03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推荐范围、名额及奖励标准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体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推荐。共评选10名,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二、 评选推荐条件
评选推荐条件参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评选推荐2016年孙越崎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的通知》(中矿大京学字[2016]12号)文件要求(附件1),具体为:
(一)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身体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异,通过CET-6考试或CET-6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学位课平均成绩85分以上,本年度学术水平考核分硕士生在15分以上,博士生在25分以上(学术水平考核分计分办法见附件2)。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采矿工程学科(专业)的学生。
三、评选推荐工作流程
(一)本次评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被推荐人填写《2017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学院审核被推荐人的评选条件和相关材料,从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优秀学生中择优确定本学院的孙越崎“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1-2人,在6月30日前并将确定后的《2017年孙越崎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候选人《2017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学生工作处。
(三)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报送的候选人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报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本届我校孙越崎“优秀学生奖”人选,并报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推荐登记表(点击下载)
2.年度学术水平考核分计分办法(点击下载)
3. 2017年孙越崎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点击下载)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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