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党委武装部
关于做好升国旗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教党[2016]4号)文件要求:“各高校要加强国旗、国徽、国歌的教育,庄重升旗仪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升国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国旗时间和地点
时间:每周周一早晨7:00,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地点:运动场
二、升国旗仪式程序
1.集合,整队(各学院负责)
2.主持人宣布“××学院升旗仪式开始”
3.全体立正,出旗
4.升国旗、奏唱国歌
5.国旗下的讲话
6.升国旗仪式完毕
三、组织实施
1.国防教育科负责组织协调升国旗事宜,学校国旗护卫队负责升旗任务。
2.各学院负责本单位升国旗活动的动员和组织工作,每次升国旗活动需保证1个年级以上的学生参加。
3.各学院应指定或邀请专人作“国旗下的讲话”。“国旗下的讲话”要简短,主题要突出,教育性要强。结合本月重大节日、德育主题、历史上的今天、目前发生的重大事件对全体师生进行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教育,时间控制在3-5分钟。
四、要求
1.升国旗活动是对学生进行集中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对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组织,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2.参加升旗活动的学生应以班级、年级为单位集合,在升国旗仪式正式开始前5分钟集合完毕。参加升国旗活动的全体人员要衣着整齐,姿态端正,不得交头接耳、嬉笑打闹、左顾右盼。举行升国旗活动时,所有参加人员应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唱国歌。
3.如遇特殊天气情况(大雨、重度雾霾等),则活动顺延一周,与下周参加升国旗活动的学院共同组织升国旗活动。
附件:升国旗活动时间安排表(点击下载)
党委武装部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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