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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16年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13 21:46:26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件

关于评选推荐2016年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

优秀学生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孙越崎教育基金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名额及奖励标准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体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推荐。共评选10名,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身体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异,通过CET-6考试或CET-6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学位课平均成绩85分以上,本年度学术水平考核分硕士生在15分以上,博士生在25分以上(学术水平考核分计分办法见附件2,并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采矿工程学科(专业)的学生。

评选推荐工作流程

(一)本次评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被推荐人填写《2016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学院审核被推荐人的评选条件和相关材料,从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优秀学生中择优确定本学院的孙越崎“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1-2人,并将确定后的《2016年孙越崎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候选人《2016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学生工作处。

(三)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报送的候选人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报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本届我校孙越崎“优秀学生奖”人选,并报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秘书处。

(四)将最终确定人选的《孙越崎优秀学生奖推荐登记表》归入学生档案。

时间安排

2016年6月30日前,各学院组织评选推荐,并将参评材料报学生工作处;7月5日前,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参评材料进行复审,并报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孙越崎“优秀学生奖”获奖人选;8月10日前,学生工作处将孙越崎“优秀学生奖”获奖人选有关材料报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推荐登记表

2.年度学术水平考核分计分办法

3. 2016年孙越崎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点击下载)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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