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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9/11 16:13:45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工作部(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北京地区院校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安排》要求,更好地保障2021届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现启动我校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求职或者创业意向的2021届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且未申请过求职创业补贴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三)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包括校园地贷款、生源地贷款);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上述六个条件之一且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即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只选择一项申报,不重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及发放流程

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上报。

(一)学生申请及上交材料

1.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上交word版,见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面清晰照片(上交身份证正面照片);

3.申请人提供以本人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须19位,非信用卡),并确保提供账户(卡号)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上交个人有效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电子照片);

4.以下申报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相关证明原件(上交1)有效证明低保户证明原件电子照片和2)近期发放记录单电子照片);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北京户籍低收入农户的)有关证明原件电子照片(上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原件电子照片);

3)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申请人,提供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贫困等有关材料电子版及父母一方的残疾证原件照片;(上交1)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贫困等证明原件电子版;2)父母一方残疾人证明电子照片);

4)申请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照片(上交申请人残疾人证明电子照片);

5)申请人出具所在学校关于申请人在毕业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上交校园地贷款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证明合同电子版照片,其他助学贷款的由学生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电子照片);

6)申请人本人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有关证明(上交申请人特困证明电子照片);

注:申报相应条件的相关证明照片、身份证正面照片、银行卡正面照片等上交电子材料(只能是.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电子版图片,申报人文件以“序号+学院+姓名”命名)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严格按照《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逐一审核申报人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将电子材料汇总并填写《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

  1. 系统信息填报

    各学院在10月2日(星期五)前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于10月4日(星期日)之前将申报学生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及附件3发送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邮箱cumtbjy2019@163.com,并请将附件3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信息填报网址:http://fuwu.rsj.beijing.gov.cn/bys/sbxt/login_sbxt.jsp

    具体流程为:各学院老师登陆账号进入系统填报信息(功能菜单--申报管理--毕业生信息录入--毕业生信息上报)

    (四) 学校审核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于10月中下旬完成审核及公示工作,上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资金发放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将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填报的工行卡内。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多渠道、多方式做好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知尽知,根据申报情况做好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所在学院进行申报时,要确保报送信息不遗不漏,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10-62339196,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其学籍档案。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相关附件也请在就业创业信息网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如有疑问,请联系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张国强、武宏宇;联系电话:62339196。

    附件:

     附件1: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2: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3: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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