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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受助学生先进典型材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0/26 17:52:34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资助[2016]71号

关于报送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受助学生先进典型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进一步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受助学生先进典型”宣传活动。根据有关要求,现就先进典型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实施以来,受到过上述资助的毕业生或在校生。

报送的先进典型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向上。其中,获得过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甘于奉献,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获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的学生,在部队表现优异,并荣获过有关荣誉。

二、报送材料

1.《先进典型申报表》一份;

2.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

3.学生近期工作或生活场景彩色照片2-3张;

4.《推荐学生名单表》一份。

各学院应对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受助情况、个人事迹真实性把好关,必要时可要求有关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名额

各学院上报学生总数原则上不少于3名。其中,基层就业类学生不少于2名、应征入伍服兵役类学生不少于1名。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学院应于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前,将推荐学生材料、《推荐学生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心将选取先进典型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相关表格请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先进典型申报表(点击下载)

附件2: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点击下载)

附件3:提交照片要求(点击下载)

附件4:推荐学生名单(点击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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