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1/09 02:34:54      

各学院:

按照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安排,我校将对各学院截止10月19日的2015届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统计汇总,现就有关数据统计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数据核对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于10月19日下班前完成材料整理并上交。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要求,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劝导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材料作为就业证明,决不允许弄虚作假、虚报就业率的问题发生。

二、进一步细化毕业生自主创业统计范围,包括形式有:1、实体创业,是指通过注册公司,开展主营业务,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创业活动(包括加盟、连锁或特许经营店及个体户);2、网络创业,是指利用互联网,开办网店、网络平台,获得利润的创业活动;3、工作室创业,是指有业务,不注册或还没有注册,有临时经营或工作场所的创业活动,包括软件开发(如各种APP应用软件开发)、文艺创作(如雕塑、剧本、绘画、书法等)、各类设计(如商品包装设计、会展背景设计等)以及培训教育(如课程培训、舞蹈培训、音乐培训等)等。

三、就业指导中心在核准就业数据时需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包括:1、《签劳动合同就业毕业生汇总表》(附件1),并提供每位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仅复印封面、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共3页);2、《自主创业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3、《灵活就业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不再收取《选择去向表》及灵活就业材料。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准备材料,并于10月19日将上述书面材料报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503室。

联系人:赵雪芳 电话:62331675

附件1:《签劳动合同就业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2:《自主创业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3:《灵活就业毕业生汇总表》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10月12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学生参观全国双创活动周展示活动的通知

Copyright ©2015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地址:3号办公楼(学八楼西侧)509 技术支持:6233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