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工作部(处)
学字﹝2015﹞86号
关于开展201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1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以下称:贷款)申请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对象、条件及工作流程
参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执行。注:本学年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
二、贷款额度、名额分配
1.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可按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名额分配。各学院贷款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年度贷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贷款申请工作顺利完成。
2.各学院应指导学生按照《201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报送说明》(附件2)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将学生申请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填写《2015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材料移送清单》并贴于档案袋外。
3.各学院于12月8日(星期二)前完成对学生贷款材料的初审及汇总工作,填写《2015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并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相关表格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看并下载。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张玥,联系电话:62339193。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名额分配表
2.201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报送说明
3.201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表格下载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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