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件
中矿大京学字〔2015〕号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
评选2015年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表彰各学院就业创业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推进和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奖项设置
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奖项:“2015年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3个;“2015年创新创业特色单位”1个;
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奖项:“2015年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若干。
二、评选范围
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奖项评选范围为集体奖项的各申报学院。集体奖项将根据申报学院汇报演讲,由评委现场评议并投票选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奖项评选范围为我校学生工作系统内就业工作相关人员及为毕业生就业做出贡献的专职教师,由各学院组织评选并上报。
三、评选条件
(一)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奖项
1.“2015年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
认真贯彻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好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及目标责任制;学院领导班子定期召开就业创业工作专题会,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亲自动员、部署并检查落实,就业创业工作有理念、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制度建设、机制创新、市场开拓、大学生创业、思想政治工作、毕业生文明离校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毕业生满意度较高;专职工作队伍擅长业务,熟知就业创业政策,能有效引导学生合理求职择业;学院能积极配合学生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工作,及时准确完成就业创业工作各项任务。
2.“2015年创新创业特色单位”
创新创业机制完善,执行有力、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能够有效引导大学生提高创新创业意识,并取得一定的成果;能够为其他学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起到一定引领和借鉴作用。
(二)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奖项
执行国家、北京市和学校各项政策要求,积极参与学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活动,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热心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全心全意为毕业生就业排忧解难;重视就业信息化建设,及时收集、发布针对性强的有效岗位需求信息,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积极推荐毕业生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开展个性化就业创业指导,准确掌握毕业生就业实时动态;积极参加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相关会议,主动配合学生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做好各项工作,业务能力较强,完成工作质量较高;
四、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结合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自愿申报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奖项中的一项或者两项。所有申报先进集体的学院需要现场汇报演讲,若同时申报两项(“2015年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2015年创新创业特色单位”),现场综合一起汇报,并根据申报奖项类别侧重演讲。各学院均需推荐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不多于4名。学院需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按要求报送学生工作处(见附件1、2)。
(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参考学生工作处发布的就业数据,评议学院的就业创业工作年度汇报演讲,投票决定获得“2015年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及“2015年创新创业特色单位”的学院名单。
(三)获奖单位及个人由学校组织统一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1.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点击下载)
2.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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