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工处和校团委工作需要,现面向我校学生招聘工作助理3-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大四本科学生,需已获得本校的保送研究生资格;
(2)品学兼优,愿意从事学生工作,能胜任学工处和校团委的日常工作;
(3)每周至少保证4个工作日到岗,能够持续工作一学期以上;
二、待遇
按工作量和考核情况,每月给予工作补贴1500元。
三、报名
应聘者于2015年12月15日—12月25日期间,将简历及有关证书送到3号办公楼510室,或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wzbzyq@qq.com,咨询电话:62331614。
四、考核录用
12月底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确定人选并于2016年1月正式上岗。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2015年12月15日
|
|
|